办理条件
1、持有有效上海居住证的人员。
2、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3、在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4、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办理个人旅游签注除外)。
符合上述第1、2条的外省市人员,如系本市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他外省市人员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向其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注:外省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人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可申请办理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申办手续与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一致,不可网上预约,须现场提出申请。
居住证人员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连续缴纳上海社保满一年人员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全日制高校人员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3、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配偶,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子女,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
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父母,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另须提交其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