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上海积分网 > 居住证积分细则 > 正文

上海居住证积分政策中,社保基数的加分规则?

居住证积分细则
  • 2019-05-05
  • 2397 浏览

对于经济宽裕的人来说,在上海居住证积分过程中可以社保基数来积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

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积分落户实用工具

一对一规划顾问

一对一规划顾问
微信扫一扫添加顾问 免费咨询
掌握最新资讯,独家资料,专业人员随时在线答疑!
您正在申请积分落户服务站的专业服务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验证码

立即获取

为了确保您的测评结果更准确, 我们申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人工审核后通过电话回访告诉您准确的测评结果。*您的信息受 《隐私保护声明》保护

提交成功

您的服务申请已提交,
服务站将在1个工作日内与你沟通服务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