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浦东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如对口招生区域内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区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1.“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学生: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9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2019年,如某校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区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016年起,本区部分小学(具体可参阅相关学校招生告示)已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不符合此项规定的适龄儿童按户籍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9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居住地有相应房产证的(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9年4月23日。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4.动迁户子女
5.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6.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7.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去年浦东区要去户籍迁入时间、产证登记时间必须在6月30日之前,今年稍有放宽在8月10日前办理即可入学。
2019年浦东新区相较去年有点变化,满足“五年一户”前提下:
第一档人户一致,户主必须是三代以内,且产权人要与户主一致,或户主是孩子本人(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按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排序录取;
第二档是人户分离,按房产证入学;
第三档是人户分离无产证的。
注意!参照政策,在浦东,上海居住证积分模拟达标120有房产的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有房产的在同一档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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