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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上海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12月2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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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0
  • 3447 浏览

 

 

上海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即日起开始受理,至2020年12月25日结束。2021年本市财政持续加大对参保居民普惠性补贴力度,市民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完成个人缴费。详见↓

 

(上海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12月25日截止!)

 

2021年度上海社保筹资标准:

注意:

1、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将给予适当补贴。

2、对参保人员中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等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减免。

办理方式和渠道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均与往年一样,没有变化。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随申办”APP(限当年出生新生儿、60周岁以上人员、本市户籍的外省市籍配偶)或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2021年度参保登记,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以下多个线上、线下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网上直接缴费的续保人员:

 

网上续保:

2020年度参保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均纳入续保范围,例如上海居住积分通知书有效期内、永久居留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住证有效期内。有效期内指证件有效结束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续保人员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及由他人代为缴费,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具体条件:

 

1.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以外的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

4.本市户籍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有效期内,下同)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

5.持引进人才居住证和有效积分通知书人员的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及非在园(所)幼儿。

6.持B类居住证人员的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及非在园(所)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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