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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重点!官方完整版!

子女在沪上学
  •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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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幼升小报名需要什么材料?上海幼升小人户分离政策有哪些调整?上海幼升小五年一户政策也适用于民办小学吗?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重点梳理来了,赶快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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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黄浦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公办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入籍时长排序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按照户籍对口入学。

 

报名人数 ≤ 招生学额

 

直接安排对口入学;

 

报名人数 > 招生学额

 

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 人户分离统筹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4. 五年一户政策(新增三孩)

 

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杨浦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2022年上海幼升小政策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2022年区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方案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入户情况、入户年限影响排序(保留3代直系亲属户口限制)

 

区教育局根据2022年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限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可定制招生方案:如地段内适龄儿童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方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3. 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 五年一户政策(无三孩政策)

 

本区继续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

 

5. 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 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静安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部分学校户籍对口年限要求(户籍在对口地块升至3年)

 

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资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况,采取地块(居委)划片对口的方法,确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

 

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2年或3年;

 

户主为儿童、父或母;

 

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

 

该类学校,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此类学校应加强摸底,当出现学龄人口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启动预警。具体情况见学校《招生通告》。

 

3. 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情况见《2022年静安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4.五年一户特殊要求(针对部分对口地块年限限制的公办小学)

 

部分实行对口地块户籍年限限制的公办小学,同时要求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区就读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相关阅读:2022年上海居住证续签新规定!4个问题必须重视!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徐汇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入籍时长排序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继续实行对口入学。

 

报名人数 ≤ 招收学额

 

直接安排就近入学;

 

报名人数 > 招收学额

 

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提供与登记(回执)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新增三胎政策)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校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优先安排居住证积分达标子女,有放宽政策)

 

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提供与居住证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长宁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排序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本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2年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意愿就读本区的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统筹安排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就读。

 

3.五年一户

 

2022年本区各公办小学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

 

4.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闵行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户籍迁入时间排序

 

公办小学应根据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对口入学。

 

报名人数≤ 招生计划

 

安排就近入学;

 

报名人数 > 招生计划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 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针对部分学校)

 

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严格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浦东新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招考中心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户籍迁入时间排序

 

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

 

如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招考中心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 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在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由招考中心按照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本区登记入学,由招考中心安排就近入学。

 

4.五年一户政策(新增多孩政策)

 

2022年,本区继续在部分学校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以下简称“五年一孩”政策)。各相关学校(名单另行公布)要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须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嘉定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且持有房产可对口入学,户籍迁入时间排序(直系亲属新增未成年兄弟姐妹)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9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报名人数 ≤ 招生计划

 

安排就近入学;

 

报名人数 > 招生计划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同一街镇内不得申请,集体户口/廉租房参照入学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五年一户政策,2022须满二年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

 

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保险时限特殊要求)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细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宝山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

 

本区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区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及公租房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入学。在本区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4. 五年一户,迁入直系亲属户籍满5年同等对待

 

2015年起,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

 

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松江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2022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户籍迁入年限排序

 

本区拟实施“以户籍迁入年限排序”,即“人户一致”对口入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原先按房产证年限排序调整为按户籍迁入年限排序,此政策2024年起正式实施。

 

因教育资源补充和调整,2022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区域范围有相应变化。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5. 五年一户,逐步推行

 

本区从2021年起对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逐步实施“每户房产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不符合此项政策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5.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普陀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2022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

 

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4.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虹口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2.人户一致优先,多项要素排序

 

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

 

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4.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本市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青浦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进入尚有余额的对应学校,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2022采用多种方式入学

 

本区所有公办小学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根据2022年青浦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置细则,由各校对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新生名单和材料进行核对验证,在此基础上进行招生报名工作。

 

3. 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继续实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居住地登记入学招生的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 .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金山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户籍关系/入户年限排序+三代内直系亲属挂靠户口

 

居住地在本区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对口安排小学、初中入学。

 

居住地在滨海地区、朱泾镇等招生区域内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按照小学、初中对口招生入学划片方案实施;

 

居住地在其它镇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升入所在镇小学、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小学、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初中。

 

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区教育局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自购房年限及入户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先对“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划片安排对口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等符合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3. 人户分离统筹,适用条件不同

 

持本区户籍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持本区户籍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持本区“居住登记回执”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在本区无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持本区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而无房产者:学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学生本人和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产。

 

其他符合条件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学生与户主关系、自购房及入户年限等因素统筹安排。

 

4 .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区内有房产/居住证积分达标优先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额数,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奉贤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2年6月19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按照我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 .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以下条件同时具备,有放宽政策+网上申请)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2022年,我区随迁子女招生继续实施网上入学申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2022年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崇明区

 

1. 公民同招实施方案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本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2. 人户一致优先,新增排序细则,房屋产权时间排序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中小学入学,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

 

排序细则:

 

1.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报名人数 > 招生计划

 

将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过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再次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是其三代以内旁系亲属。

 

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3.人户分离统筹,集体户口/公租房参照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 三年一户政策(新增)

 

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二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区教育局审核。

 

5 .非沪籍适龄儿童入学,区内有房产/居住证积分优先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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