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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住房公积金“黑名单”你上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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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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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近期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一旦出错影响你的上海居住证积分及落户。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以下6种情形将列入“黑名单”:

1、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

2、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仍不执行的

3、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


4、违规提取或者协助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退回的

5、违规获取或者协助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6、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6期以上,经催收仍不偿还的

公积金“黑名单”将受到哪些限制?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已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限制。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计算,一般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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