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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人才引进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积分落户
  •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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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人社局2016年10月份发布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从11月1日起,上海在引进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上,在上海居住证积分、上海居转户、落户三项政策上突破现有政策。

上海居转户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1、引进单位的申请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执照、验资报告、法人登记代码证,事业单位引进应由主管局出具申请函(一式四份)。 

2、《引进人才登记表》。 

3、上海居转户中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5、户口迁入地同意迁入的证明。 

6、引进人员及随迁(随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 

7、上海居转户中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出的商调函(西部地区需由地级人事部门发函)。 

8、体检表、结婚证书、未婚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其他需要申报的相关材 

上海居转户人才引进办理程序: 

1、单位人事部门持介绍信将上述申报材料交崇明县人才服务中心。 

2、经审核并报市人事局批准后由县人事局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领取申报户口证明信的通知》,并由县人事局通知用人单位领取上述有关材料。 

3、引进单位的人事部门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引进人员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书(或未婚证明、离婚证明书)、随迁子女的相关证明等相关证件到县公安局申领引进人员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4、引进人员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持《调令》到当地人事部门(调令上证明的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5、引进人员持我县人事局开出的《领取申报户口证明信的通知》和调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事部门开出的《人事调动介绍信》到我县人事局领取《申报户口证明信》; 

6、引进人员持《申报户口证明信》、《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接收落户的《户口簿》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到引进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7、上海居转户中对不具备档案保管的用人单位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委托保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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