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看似步骤繁琐,如何高效走完流程?从单位注册到材料递交,关键环节有哪些?公共服务平台上的“积分管理”系统怎么用?本文将一步步拆解《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基本流程,帮你避开常见坑点,让积分申请清晰、省力。

想快速知道自己积分是否达标?点击【上海居住证积分模拟计算器】即可测试
一、《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基本流程:上海积分申请全流程
✅申请前准备阶段
1. 确认申请条件
在开始申请前,请确保你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申请当月处于就业且缴纳社保状态
-
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上海市社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
-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2. 自我评估打分👉👉2026年最新版积分计算器
建议先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系统进行自我评估,确保达到120分标准分。重点关注:
-
年龄分:56-60周岁积5分,每减少1岁加2分
-
学历学位分:大专50分,本科60分,本科+学士学位90分
-
职称分:中级职称100分
-
社保分:每满1年积3分
✅申请启动与单位注册
1. 向单位提出申请
-
居住证积分必须通过用人单位申请,个人无法直接申请
-
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积分申请意向
2. 单位账户注册与审核(如单位首次办理)
单位经办人需完成以下步骤:
-
线上注册: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填写单位信息注册
-
线下审核:单位注册完成后,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单位信息审核
-
所需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单位登记表》
✅个人账户创建与信息填报
1. 创建个人账户
-
单位登录积分系统后,为申请人创建个人账户
-
获取个人账号和初始密码
2. 填写积分申请表
申请人登录个人账户,完整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
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居住证信息等
-
教育背景:从最高学历开始填写,需与提供的学历证书一致
-
工作经历:
-
从首次就业前毕业学校开始填写
-
包含所有工作经历,待业超3个月也需注明
-
外地工作经历需完整填写
-
积分指标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加分项目
3. 上传附件材料
根据申请的积分项目上传相应材料扫描件:
-
必须材料:身份证、居住证、劳动合同、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
积分对应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单位审核与材料提交
1. 单位网上初审
-
单位登录系统审核申请人填写的信息
-
确认信息真实完整后提交系统预审
2. 打印申请表
-
系统预审通过后,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
申请人和单位分别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 准备纸质材料
整理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递交材料至受理点
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递交申请
✅受理审核阶段
1. 材料受理
-
受理点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回执
-
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 审核调档
-
受理点调取申请人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
学历积分申请者需进行教育背景核实
-
审核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
✅结果获取与通知书打印
1. 结果通知
-
审核完成后,系统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
-
单位或个人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 打印积分通知书
审核通过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积分通知书:
-
单位打印:单位登录系统下载打印
-
自助打印:申请人持居住证到全市任一受理点自助打印
-
手机亮证:通过“随申办”APP使用电子版
✅后续事项与注意事项
1. 积分有效期
-
积分有效期与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
居住证签注后,需在60天内办理积分确认(续办)
2. 积分续办流程
-
居住证签注完成后,登录积分系统
-
核对信息是否有变更
-
信息无变更的直接提交续办申请
-
信息有变更的按流程更新材料
3. 重要提示
-
社保不能断缴,否则影响积分有效性
-
单位变更需及时办理积分单位信息变更手续
-
积分材料造假将取消积分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
-
可享受积分待遇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需及时更新
4. 各区受理点信息
-
办理地点: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
-
工作时间:各区略有不同,一般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
咨询电话:各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可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查询
整个申请流程从准备到完成通常需要1-2个月时间,建议提前规划,特别是涉及子女入学等有时限需求的情况,至少提前半年开始办理。
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基本流程:积分办理材料清单
注意: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基本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1)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2)通过具有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积分对应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所学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
(4)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7、创业人才积分所需材料
(1)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和备案证明;
(2)企业验资报告;
(3)企业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8、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所需材料
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
🌟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5、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