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8、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9、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