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续办(每年签注续办一次)
持证人应当在上海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携带本人上海居住证,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备案登记凭证。
注:上海居住证可以有条件自动续签,社区民警、或社区工作人员会通过上门走访(或者电话)、核实具体居住地址是否发生变化,如果与原本居住证登记信息一致的话,就符合系统自动续签的条件。
不能自动续签,需拿着相关材料(即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租赁备案登记凭证)去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续签。
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居住登记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
备注: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上海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上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上海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上海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最新政策,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补签注。另外,有上海居住证积分的朋友请注意,上海积分也需要一年一续办。
上海居住证材料告知清单
居住登记、上海居住证信息变更
1)居住登记信息变更
已办理居住登记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如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户籍地址等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同时出示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
2)上海居住证信息变更
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或者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将变更信息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
3)上海居住证补换
上海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持证人应当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及时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换领、补领手续。证件丢失的,可以同时办理挂失手续。
对符合上海居住证换领、补领条件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在信息系统中提出制证申请,由公安部门重新制证。
因个人原因重新申领或者换领、补领上海居住证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证件工本费,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