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最不可或缺的一步就是凑满120分,否则就是白搭。但很多家长其实不知道怎么算分,也不清楚自己的哪些情况可以用来积分,这时候就可以用到我们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可以帮助您快速估算自己的积分情况,以下是关于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如何使用,以及上海120积分的最强凑分方案,如何申请~
想知道你的积分是否达标?点击【上海居住证积分模拟计算器】快速计算
一、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最新版计算器入口
入口一:点击下方图片进入,精准算分
入口二:一网通办——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index.jsp)
入口三:上海居住证积分查询系统
立即精准测分:点击即可精准测分
人工算分:微信扫一扫,添加专业顾问联系顾问为您精准算分!领取超多资料福利
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积分计算规则
上海120积分主要是由以下四项基础指标组成,符合大部分人的情况,加分项根据个人情况而言,有则加,没有可以忽略。
1、年龄积分: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18-43周岁积30分
2、学历积分: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3、职称技能积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技能等级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等级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等级证书目录,以国家和本市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4、社保积分:社保缴纳年限在上海市由公司给个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一年,加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积分加分规则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三)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4年缴纳36个月0.8倍社保基数,积25分。
2、4年缴纳36个月1倍社保基数,积50分。
3、4年缴纳36个月2倍社保基数,积100分。
4、3年缴纳24个月0.8倍社保基数积120分。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足一定年限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临港区域满1年就可以计入总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四、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如何申请积分
1、积分申请
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2、积分申请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3、材料受理
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材料审核
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对持证人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奖励证书、结婚证、户口簿、验资报告、纳税明细和聘用本市户籍人员证明等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提请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核实。
5、积分核定
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6、积分查询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或者持《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的积分。
7、积分确认与调整
在《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
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当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并告知持证人。
居住证积分和居住证一样,是每年都需要续签的,并且续签时还要看社保基数是否依然符合标准,积分分值有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拿到积分通知书的朋友也不能掉以轻心哦!如果您对申请居住证积分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还有疑问或不懂的,点击下方咨询按钮,添加专业顾问联系顾问,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一对一规划顾问掌握最新资讯,独家资料,专业人员随时在线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