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中,社保基数的加分规则?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具体上海积分申请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Q:上海居住证积分中,其中在教育背景栏 “是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填了“是”,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吗?A:应届毕业生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须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Q:本人去年十月份由单位提交材料申请了上海居住证积分并通过了审核,为何不到半年积分就过期了,不是一年有效期吗?
A: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积分有效期)规定: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Q:上海居住证是3月份到期的,现在要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确认(续办),应该怎么办理?
A: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第十一条(积分失效) 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签注过期,积分同时失效。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持证人应先去社区中心办理居住证签注,签注后2~10个工作日左右可办理积分确认(续办)。
Q:学历是非全日制本科,能不能办理上海积分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规定: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
Q:上海工作期间社保有中断过,要连续缴满多少个月才能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A: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积分。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Q: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所学的专业是护理,在紧缺目录当中,我目前做的是财务,可以通过紧缺专业加分吗?
A:依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三)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Q:子女要在上海就读,在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时是否一定要添加随员?
A:持证人在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时需要添加同住子女随员,子女才能享受积分相关待遇。
Q:在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税单怎么打印?
A:个人在上海税务网上注册,2018年12月31日前的税单在网上直接打印(选择按年度和全市范围内打印),2019年的目前只能去税务局窗口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