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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户无法提交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社保缴费基数也不加分

居住证积分细则
  •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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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白某年龄有30分,全日制大专学历50分,在沪缴纳社保8年有24分,而且一直缴纳的都是社平以上工资基数远远超过3年可以累积50分。

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公司人事当天就把公司审核办下来了,个人网上填表,准备材料,等了2个工作日之后到窗口提交材料,嘉定区平城路窗口一个老师连看都不看材料就退回了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

理由:

1、不是公司人事,即使是法人,申办人不能直接来窗口交上海居住证积分材料,要让人事专员来。

2、要等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来交材料,2个工作日不够。

这次退回之后,又等了两天,由人事去给提交申请,又一次被退回了申请,理由是之前的社保都是缴纳在个体经营户,个体户里交的社保最多只能计入社保年限分每年3分,按照社平工资1倍缴纳的社保基数分值是没有的。

按照上海居住证积分政策里的说法,只要在本市工作期间依法缴纳即可,缴纳在个体经营户怎么就不合法了吗?

再次到嘉定人才服务中心做确认,人才中心给出的说法是,个体经营户没有办法缴纳个税,缴纳的都是营业税,根据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本项积分依据”。所以个体经营户按照社平工资1倍基数缴纳社保是没有加分的。

对于这一点,特意又咨询了其他几个区域的人才中心,给出的说法是一致的,浦东区更过分的是,在个体经营户缴纳的社保,连社保年限分每年3分都没有。在此提醒要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的朋友们,务必确认清楚,社保缴费单位是“公司”还是“个体经营”,千万别因为这一条影响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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