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单位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在上海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居住证持有人同住子女是否可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
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持证人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专业教育);其子女在本市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本市参加本市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其子女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持证人,其子女可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其子女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新办理上海居住证且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人员的配偶如何参加居保及待遇如何享受?
最近,刘某按照本市新政策办理好上海居住证,且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了120分,由于其爱人一直待业在家,想询问其爱人是否可以参加本市居民医保?待遇如何享受?
答:根据本市医保政策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办理《上海居住证》且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人员的配偶在本市和外省市无任何医疗保障待遇的情况下,可在符合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须代办人身份证、刘某所持的《上海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至邻近的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办理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经了解,刘某的爱人今年28岁,若其按规定参加了2016年度的居民医保后,自2016年1月1日起享受以下医疗保险待遇:
(1)门急诊:年度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个人自负35%,在二级医疗机构个人自负45%,在三级医疗机构个人自负50%;
(2)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