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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上海居住证积分被拒,竟是因为这个细节!你可能也存在这个问题!

居住证积分细则
  •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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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中哪些社保个税问题不能积分?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不作为积分依据: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

注:家长们特别要注意社保和个税尽量不要断,尤其是个税。换工作时,最好与下家衔接好。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

注:这种情况容易出现在小公司或初创公司,社保低缴,个税实报。在申办居住证积分或者居转户时,会被人才中心的老师核查出社保个税不一致的问题。

还有些家长工资不足纳税起征线(5000),个税是0,就不报,这也是不可取的,未申报与0申报,是两码事情。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

注: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外企或总部在外省的上海分公司,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社保由第三方机构代缴,个税申报在总部或分公司。

申办上海居住证积分对社保个税的要求

首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政策中有关社保的要求有4处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按本市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每满1年积3分

注:此处的要求为连续,一旦中断,(该年度)连续积分也将清零。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在0.8倍~3倍之间,并且按照个税要求严格缴纳个税的,都可以不同程度的获得加分。

(1)持证人4年累计36个月缴纳社保基数在上年度平均工资0.8-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4年累计36个月缴纳社保基数在上年度平均工资1-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4年累计36个月缴纳社保基数在上年度平均工资2-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3累计24个月缴纳社保基数是上年度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4、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

总之,社保和个税是分不开的,而且是办理居住证积分过程中重点核查的项目!所以家长们在调整社保缴纳基数时一定要同时调整个税缴纳费用,大多数申报积分审核不通过的情况都是因为相对应的个税有问题,家长们一定要重点关注。

申办上海居住证积分被拒,竟是因为这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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