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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变化!疫情防控期间,上海积分、落户上海如何办?

积分落户
  • 2020-02-22
  • 3330 浏览

“一网通办”人才引进落户类业务问答,赶快来看看最新上海居住证积分、上海居转户实施一系列特殊便利化举措!

(最新变化!疫情防控期间,上海积分、落户上海如何办?)

 

人才引进落户的问题1: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转入转出变更手续,是否会影响员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等业务?

居住证积分孙老师答: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涉及单位参保职工逾期缴费的,在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业务(包括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留学人员落户、夫妻分居解困以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等,下同),视同其参保缴费。

 

目前在本市已参保缴费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变更,或新用人单位未及时接续缴费的,在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业务时,以新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为准,视同其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新招聘的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业务时,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为准,视同其参保缴费。

 

人才引进落户的问题2:一网通办业务显示审批通过(留学人员落户、夫妻分居解困),或公示通过(居转户落户、人才引进落户)后,是否需要来受理点领取批复?

居住证积分孙老师答:

留学人员落户、夫妻分居解困审批通过后,人才引进落户公示结束后,批复会通过EMS直接寄达单位,不必到受理点现场领取;居转户落户公示结束后,不需要批复,直接凭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人才引进落户的问题3:一网通办业务(留学人员落户、人才引进落户、居转户落户、夫妻分居解困)预审退回后,对退回原因不理解,是否需到受理点咨询?

居住证积分孙老师答:

不需至受理点咨询,预审员会主动与你沟通,如未接到来电,可电话联系人才受理点进行咨询。各区人才联系方式,详见链接:人才中心推积分、落户“不见面”服务,可以通过邮箱、快递等方式传递申请材料!

 

人才引进落户的问题4:一网通办业务(留学人员落户、人才引进落户、居转户落户、夫妻分居解困)预审退回后,需要补充材料,是否需要至现场提交?

居住证积分孙老师答:

不需至受理点提交,只需在申报系统中将增加的材料上传至系统。

 

人才引进落户的问题5:一网通办平台已经显示网上受理通过,是否一定要在一个月内去受理点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居住证积分孙老师答:

已经网上受理通过的,可错峰到相应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也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递交(涉及个税、出入境记录、劳动合同等时效性材料,请及时更新)。

 

人才引进落户的问题6:一网通办平台预审期间,缺失材料如何归档?

居住证积分孙老师答:

凡是在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业务需要材料归档的,由本人或者人事上传至一网通办系统,预审人员看到信息后点击通过。疫情过后,归档材料按就近办理原则,择期归档。

 

 

“一网通办”人才引进落户业务办理操作指南

 

需要办理居转户、人才引进、夫妻分居解困等业务的网友可使用“上海一网通办”申办系统。

01

一网通办网址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

 

02

点击“按部门”选择“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03

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进行网上申报

 

重要提示:疫情期间户籍业务无需现场咨询,申办前请务必先电话咨询熟悉政策,以免无效提交而往返退件,造成不必要的消耗。

上海各区人才中心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详见: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可采用邮件、邮寄方式申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保护广大市民健康安全,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提示您:

1、“网上办”,最多跑一次。防疫期间,涉及户口办理事项,如非急需,可以暂缓办理;确属急需办理的,建议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按照提示先行上传材料(图片上传要清晰),公安机关预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至派出所窗口“一次性办理”。

2、合理安排办理迁沪落户手续,不必急于在上海和原户籍两地奔波。已取得上海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但由于防疫隔离原因过有效期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随时到公安机关换开《准予迁入证明》;已取得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由于防疫隔离原因过有效期的,本市公安机关将予以认可。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类业务问答

 

Q1: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到期做积分确认(续办)时个人信息有变动,是否需至受理点递交纸质材料?

 

答:积分确认(续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部进入网上审核,不需要至受理点递交纸质材料,疫情结束后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Q2: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是否需要至受理点递交纸质材料?是否要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至受理点做教育经历背景核实?是否需要将个人档案调至上海,或请外地档案所在地出具外调联系函?

 

答: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需要至受理点递交纸质材料,只需将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E-mail的方式寄至人才中心。上海各区人才中心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详见链接:人才中心推积分、落户“不见面”服务,可以通过邮箱、快递等方式传递申请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也不需要交至受理点,只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学历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扫描件);学位另需提供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的复印件(扫描件),疫情结束后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积分申请和积分确认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需要调档,也无需出具外调联系函,疫情结束后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Q3: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单位注册、个人账号单位账号密码重置、增加同住配偶子女等业务是否需要至受理点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上述业务不需要至受理点办理,只需将相应资料上传至各区人才中心邮箱,疫情结束后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Q4: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审批通过后,是否需要至受理点打印通知书?

 

答:不需要至受理点打印,可以网上自助打印。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业务办理操作指南

01

积分确认(续办)

居住证续签后三个工作日,登录个人账户进行网上申报,单位人事审核通过后上传即可。

02

积分新办

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人事可根据申请人申请积分的条件,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个人书面材料”清单(详询鲁申君)准备积分申请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区人才中心。

其中,通过教育背景分值申办积分的。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暂不需交至受理点。只需提供如下材料:

学历验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学位验证: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学位网“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

邮件标题请命名如下:【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积分新办】

03

人事档案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和积分确认(续办),暂缓调档,也暂缓出具外调联系函。

04

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

一、重置个人账号密码: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二、重置单位账号密码: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三、单位注册业务: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单位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四、增加同住人业务:将单位基本材料和配偶与子女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区人才中心。

 

重要提示:

1、请单位人事在邮件中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如有疑问可先致电咨询后再进行办理。

2、请尽量选择邮寄、E-mail等形式传递材料。如必须前来窗口办理的,请提前与我们电话预约,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错峰”服务,避免人群集聚。

 

05

积分通知书打印

打印积分通知单,全部采用在线自助打印:

1、请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查询居住证积分个人信息→点击“打印积分通知书”;

2、或下载“上海人社”手机APP后直接打印。

 

资料:浦东人才、宝山人才、上海公安人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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