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有土地上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共同到场(如出租方和承租方为自然人且有共有人的,双方至少有一人到场)。据已经办理上海居住证的用户反馈,所有租客都得到场,房产证上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必须到场,产证上面的人至少到一个,没到的必须写委托书。
上海居住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原件);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住房权属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四)自然人出租方委托共有人申请网签的,应提交委托书(原件) 、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自然人出租方委托其他代理人申请网签的,应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原件)、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表格下载和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地址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可至网上房地产网(www.fangdi.com.cn)新版网站入口-〉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
上海居住证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地址
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受理时间(国定假日及调整公休日除外):周一至周六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上海居住证办理注意事项:
(一)办理新增登记备案时,申请人提供住房证明为下列7种类型的,应当提交网签合同文本后,方可办理租赁备案。
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红色不动产权证;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二)未办理合同网签的,如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实施合同网签;如租赁当事人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实施合同网签。
(三)办理新增登记备案时,当事人应现场承诺提供的网签合同真实有效,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补充要点
房地产权证等住房证明上,产权人过世的,当事人需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房地产被抵押的,当事人仍需提交住房证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共租赁房项目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住房包括:
1、已取得产证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尚未取得产证的,若属集中新建项目的,提交公租房公司的土地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属配建项目的,提交开发企业的土地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开发企业与公租房公司的房屋移交证明文件。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区政府相关证明文件。